甚麼是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非物質」是指並非以實體形式存在,而是以下其中一種形式存在:
- 社會實踐、觀念表達、表現形式、知識或技能
- 亦包含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嗇色園黃大仙祠建於1921年╴建築物為一級歷史建築,是屬於「物質文化遺產」,而每年農曆八月二十三日黃大仙誕嗇色園會進行的賀誕儀式,則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編號:3.34)
豆腐是一種常見的豆製品食物,製作豆腐需要師傅控制豆腐及石膏水的份量,及掌握混合兩種材料的時間及力度,其製作技藝亦是一種「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編號:5.2)
非物質文化遺產由「傳承人」,包括社區、群體或個人,視其為文化遺產。通常有以下四種特徵:
1. 世代相傳
2. 透過周圍環境﹑自然和歷史的互動,而被不斷地再創造
3. 能夠為社區和群體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
4. 增強對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的尊重
「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五個類別,如欲了解更多,可按以下連結了解各類別詳情:
類別一.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賽馬會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眾教育計劃
香港地理位置及歷史背景特殊,多元文化得以保留和發展。除了有形的文化遺產,無形的文化遺產如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及傳統的手工藝技能等,都反映了本土特色與歷史文化,令社區更有凝聚力,是香港社會的重要文化資產。香港首份非物質文化遺產(下稱「非遺」)清單於2014年6月公布,共收錄480 個項目,當中不乏具生活氣息、仍然充滿活力的技藝與習慣;同時亦有不少文化瑰寶正逐漸在公眾視線中消失。
由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捐助、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主辦的「賽馬會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眾教育計劃」,以香港首份非遺清單項目為主題,推行一系列推廣教育活動,旨在連結學術界、非遺傳承者及大眾,建立交流平台,介紹並推廣本港的非遺項目。透過認識、欣賞、參與,大眾可以為非遺注入活力,以實踐為保育,掌握及承傳文化精髓,生生不息。同時透過非遺項目,對本土的歷史風俗文化有更入深認識,建立身份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