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一.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資源庫, 非遺通勝


語言、謎語、口述傳說皆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

不同的族群會使用不同的語言,當使用同一樣的語言,便會產生「同聲同氣」的身份象徵。使用語言,除了可用作資訊傳遞、「直話直說」,還可以透過隱喻、配搭不同講話節奏,表達講話者不同的心思心想,甚至成為娛樂消閒的工具,這種口頭傳統透過「口耳相傳」,一代接一代相傳下去。

我們透過語言用作溝通,亦可發揮教育用途,如導師向學生們講解便需要使用語言才可成事

粵語(清單編號:1.3)

香港人日常所說的粵語屬於類別一的例子,漢唐時期粵語由中原地區族群南遷時帶到中國南方,保存了古時的漢語文化,在古文如《詩經》、《道德經》皆能找到「畀」、「揀」等粵語常用字。不少口語常用字其實都可書寫,如解作貨品售罄的「賣澌(與「曬」同音)」、吃飯時盛湯的動作「潷(與「筆」同音)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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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由九個聲調組成,上圖中的九個文字,正好運用了九個聲調

宗族口述傳說-龍躍頭鄧氏(清單編號:1.10.11)

鄧氏與文氏﹑廖氏﹑侯氏和彭氏同列新界五大族。根據龍躍頭鄧氏族人所述,他們宗族於粉嶺定居已有七百多年歷史。祖先鄧符協原定居於江西省,於北宋年間(1032年)高中科舉成進士,出任縣令,後來閒遊至岑田(即現今新界錦田),因為覺得風景優美,決定定居下來。傳說其子孫鄧元亮,於南宋年間戰亂期間救獲皇室公主,並許配於其子鄧惟汲。鄧惟汲與公主生四個兒子,其中長子鄧林的後代遷居粉嶺龍躍頭,鄧氏自始定居龍躍頭。.

龍躍頭的松嶺鄧公祠內有一獨特木主(俗稱神主牌),可留意中間的木主頂部刻有龍頭圖案,屬皇室公主所有 (相片提供: 蘇萬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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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非物質文化遺產?

類別一.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類別二.表演藝術

類別三.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

類別四.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類別五.傳統手工藝

 

賽馬會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眾教育計劃

 

香港地理位置及歷史背景特殊,多元文化得以保留和發展。除了有形的文化遺產,無形的文化遺產如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及傳統的手工藝技能等,都反映了本土特色與歷史文化,令社區更有凝聚力,是香港社會的重要文化資產。香港首份非物質文化遺產(下稱「非遺」)清單於2014年6月公布,共收錄480 個項目,當中不乏具生活氣息、仍然充滿活力的技藝與習慣;同時亦有不少文化瑰寶正逐漸在公眾視線中消失。

 

由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捐助、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主辦的「賽馬會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眾教育計劃」,以香港首份非遺清單項目為主題,推行一系列推廣教育活動,旨在連結學術界、非遺傳承者及大眾,建立交流平台,介紹並推廣本港的非遺項目。透過認識、欣賞、參與,大眾可以為非遺注入活力,以實踐為保育,掌握及承傳文化精髓,生生不息。同時透過非遺項目,對本土的歷史風俗文化有更入深認識,建立身份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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