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化.香港遊蹤比賽 – 投選最喜愛作品獎結果公佈
學校教育活動, 最新消息

多謝大家踴躍投票,現公佈各組「最喜愛作品獎」得獎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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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組(中一至中三).個人地標賽:
喇沙書院.張日禮同學.共得236個「LIKE / 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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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組(中四至中六).個人地標賽
台山商會中學.陳文琪同學.共得130個「LIKE / 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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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組(中四至中六).團體路線賽
天主教郭得勝中學.梁焯妍﹑吳婉欣﹑鄧靖翹同學.共得622個「LIKE / 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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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以上得獎同學及學校!得獎者稍後將獲專人通知領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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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參賽作品侵犯他人持有的任何知識產權或違反中華文化.香港遊蹤比賽參賽細則及條款,一經確認,該作品將會立即被取消參賽資格。

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已盡一切能力確保以上參賽作品並無侵犯他人持有的任何知識產權,並同時符合中華文化.香港遊蹤比賽參賽細則及條款,如有遺漏之處,還望賜教。

/參賽細則及條款:

. 參賽者一經繳交參賽作品後,即同意中華文化.香港遊蹤比賽參賽細則及條款。
.每位參賽者於每組別限交作品一份,參賽者可同時參加高中組個人地標賽及團體路線賽,惟兩組參賽作品地標及短文內容不能重複。
.地標照片只限經過顏色、光暗、反差調整及除塵等基本修正,不得作任何裁放或電腦合成等後期製作。
.優秀作品將會結集成學與教資源,並派發予全港中學,藉以推廣在香港傳承的中華文化。
.作品必須為原創,且不會侵犯他人持有的任何知識產權。參賽者如有抄襲或侵犯版權等行為,須自行承擔所有有關法律責任,並賠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及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一切相關的損失。
.所有作品一經繳交後,其版權將全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所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及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有權可複製、使用、 修飾、展示、刊登及發放所繳交的作品,或於任何媒體發放,作宣傳或教育之用,不另致酬。
.所有於比賽期間內已繳交之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可修改,任何於比賽截止日期後繳交之作品及後補資料均不獲處理。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及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保留最終決定權。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個人資料乃由參賽者自願提供,有關資料只會用作有關活動及出版學與教資源之用。申請者如需要查詢或修改所提供的個人資料,請以書信方式向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職員查詢。

 

/ 關於我們
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CACHe)於2005年成立,一直積極舉辦古蹟保育活動。我們將繼續秉承宗旨,推廣香港歷史文化,建立知識交流平台,鼓勵大眾參與社區文化遺產保育,建立社區身份認同。

/ 聯絡我們
電話: 2291 0238
電郵: hunting@cache.org.hk
網頁: www.cache.org.hk

/ 聯合主辦
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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